close

很神奇的,在台北已經住了將近6年。

再過個幾年就和之前與家人共同住在同一間房子的最長時間相同了,但我卻仍覺得台北的住處是間房子(house)而不是個家(home)。

 

國小前住在爹的員工宿舍。大約6年。

國小到國中時住在瑞芳,大約9年。

高中3年住在木柵的學校宿舍。

大三短暫住在學校公館宿舍一年,大四開始自己住台北,而家裡也遷到了基隆。

直到現在。我住在台北,生活圈漸漸改成板難線,而家人的生活圈卻仍維持在基隆與瑞芳。

 

或許因為國中以後留在家裡的時間就變短了許多(早上六點出門,晚上九點半到家,寫個功課洗個澡摸一下魚十二點左右上床睡覺,在家清醒時間也不過三小時),對我而言,屬於「家」的意念的那個空間,仍停留在國小六年的居處。

因為在家活動的時間很長。

早上七點半出門,下午四點半到家。

因此下午四點半起到晚上約莫十點的時刻,是我和我的家的互動。

會認真的佈置書桌、安靜的做在書房內讀書、在臥室和妹妹們玩遊戲、在廚房纏著娘親吃宵夜吃點心、在客廳一起看著新聞或是卡通。這樣的地方,是家。

 

所以我仍舊不認為縱使屋內已堆滿我的物品、我的愛書的這個房子是我的家。

對我來說,就只是個房子。

有時配合我的生涯規劃,他會變身為K書中心、也偶爾會變身為商務旅館(加班完回到家後,洗澡上床,清醒時間約莫一小時)

 

或許是因為沒有和家人居住在一起的關係。

所以房子只是房子,不是家。

 

還記得剛學英文的時候,無法理解為什麼要把HOME和HOUSE分開。

現在懂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myself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