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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際關係的經營。
好麻煩。很麻煩,真麻煩。

我擅長和人啦咧,卻不擅於維持與經營。
就是不想讓人介入我的生活。
問東問西的,很像被侵犯。

對於隱私權的重視,讓我到現在都還痴迷著,坐在京阪線電車時的感覺。

可以大大方方的寫日記,反正沒人懂,快感。
不必遮遮掩掩,想寫什麼就寫。

為什麼總有那麼多人喜歡去探究他人的內心!?
侵犯隱私權該跟殺人罪並列。

殺人殺的是軀體;侵犯隱私殺的是心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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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myself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