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上班時間是被束縛的、不自由的,所以總在下班時刻,妄想著自己能夠做很多很多「有意義」的事情,做很多很多「自由」的事情。

而或許是因為這樣的期望過高,所以往往夜晚時刻的分配不當,會比上班時分更容易使自己煩躁與懊悔。

 

「啊─美好的夜晚就這樣被我浪費掉了啊!」

諸如此類般的懊悔,就會在一邊內疚中、一邊昏昏欲睡中,揉雜著幾分氣自己不爭氣的憤恨,錯綜複雜地結束了。

然後可能隔天又會再次循環發生。

 

其實冷靜、沉著下來想想,因為這樣而導致心情不好的自己實在是太苛刻了。

 

除了覺得夜晚的時間沒有被妥善運用而感到惱怒外,對於隔天「工作」的過度憂慮與煩惱,也是造成夜晚被浪費的另一個主因。

 

今天學到「盡責憂慮」這個詞,有種被雷打到的衝擊。

原來有這種症狀啊,原來我有這種症狀啊,原來這麼多人有這種症狀啊。

 

有一種慶幸,也有一種欣慰。

 

「未來的事情誰都無法控制,那麼你為了擔心失去控制而憂慮,不正是一種悖論嗎?」

思想謬論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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